一、婚姻遇到家庭暴力該如何辦
1、婚姻遇到家庭暴力的,受到家暴的當事人首先要及時報警,固定好家暴的證據,再去醫療機構進行傷情鑒定。如果是輕微傷的程度,則由公安機關對家暴者處以治安拘留;如果是被家暴達到輕傷或輕傷以上程度的,不僅依法追究家暴者的刑事責任,還可借此為由向法院提出離婚,要求其支付離婚損害賠償。 如果對方威脅不能離婚 那么可以雇傭保鏢來保護自己的安全來陪同辦理離婚。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七條
承擔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于當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如何證明存在家庭暴力
在離婚案件中, “實施家庭暴力的”,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之一,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準予離婚。司法實踐中,不少當事人以對方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為由,提出離婚的訴訟請求。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義務舉證對方實施了家庭暴力。那么,該如何證明存在家庭暴力呢?因為家庭暴力常常發生在僅有夫妻二人在場的情況下,場合隱蔽,證據難以收集。什么樣的證據,才是有效的證據,才能被法庭所采納呢?
當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應該及時進行收集、鞏固證據,以此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1、要及時向居(村)委會、婦聯組織、工作單位等,尋求幫助或者調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機關報警。日后進行訴訟時,可以請求相關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
2、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傷,則一定及時去醫院治療,并保留好診斷證明、病例本、醫療費的票據等。此外,還要在當時進行拍照,保留好照片。傷情嚴重的,報警后,由公安機關委托進行傷情鑒定。
3、如果家里或者身邊有條件的,可以進行錄音、攝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視聽資料?;蛘呖梢陨暾堊C人出庭作證。
總之,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實質上是一個復原家庭暴力原狀的過程。無論是物證、書證還是證人證言,只要能證明存在家庭暴力,只要舉證合法,程序完備,都可以作為證據,以此來證明存在家庭暴力。
家暴,行為的存在其實讓很多家庭分崩離析,而在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同時,往往也會給受害一方的人身造成損害。當然,家庭暴力行為如果達到了規定的嚴重程度,那還有可能被認定構成犯罪,此時往往構成的就是虐待罪,畢竟暴力行為發生在特定關系的主體之間,一般不會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咨詢環宇兄弟保鏢公司。